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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政府职能 提高行政执行力(2011年政协大会发言)
发布日期:2011-04-23 浏览次数:  字号:〖
 

—在政协常州市十二届四次会议上的发言

    随着公共行政改革的不断推进,提高执行力已成为改革的重要目标。近年来,常州市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进一步改善行政服务为抓手,以创新发展环境为落脚点,出台了多项政策和措施,不断探索行政执行力的提升途径。通过实行大部制改革勾勒出服务型政府设置,通过改革创新审批机制构筑了行政审批快速通道,通过建立新闻、网络发言人制度助推了阳光政府建设,通过开通“三合一”平台网站加速了政府信息公开建设。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不断深入,政府行政执行力在领导干部反腐倡廉工作中、在征地拆迁重大民生的问题上、在环境保护、食品安全问题上,都还不同程度地暴露出一些问题,既影响了政府行政执行力和公信力,也阻碍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主要表现在:

    1、职能转变存在缺失,影响行政执行力。

    转变政府职能,就是要建设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的政府,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我市经过20多年改革探索,政府职能转变取得了显著成效,正在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由人治政府向法治政府、由封闭政府向公开政府、由管制政府向服务政府转变。但是,打造“五型”政府中,政府职能错位、缺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导使行政执行力弱化。如自金融危机以来,市政府明确要求“服务企业关爱有加,支持企业克难求进”,但与企业关系密切的行政服务中心却存在少数窗口不是“审批站”而是“收发站”,不是“一站式”而是“多一站”的现象;又如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问题等重大民生问题上,政府行政执行力弱化的现象时有发生,近三年城建部门受理房屋拆迁申请行政裁决案件就达2016件,涉及民告官的集体上访也有上升趋势。

    2、政策执行尚未到位,影响政府公信力。

    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组织, 其执行必然具有极强的公信力,这种公信力既来自政府自身的权威, 又来自百姓对政府行为的支持, 是各种影响力的综合集成表现。但是由于我市尚处于职能和体制的双转型时期,还存在着政策、决策、制度等制定的不到位、不全面;一些职能部门存在服务意识淡薄、政令不畅或执行手段简单粗暴等影响政府权威形象的行为。如2010年上半年,我市开展“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在对1317个项目的监督检查中,就查出各类问题1669个。再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和个人有关事项的报告,曾经发布过有关规定,20105月份又再次作出重申。但我市对上述《规定》的执行力度似乎尚欠到位。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政府公信力,影响了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和形象。

    3、行政执行尚欠至臻, 影响政府执行效力。

    在我市部分政府职能部门也存在搞形式主义,只做表面文章,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非但浪费了人力物力财力,还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比如治理环境污染创新了企业监管方式,组织了三次环境违法企业公开道歉会,但是并未对违法企业起到足够的威慑作用,实效不佳。在新北区组织的应有30家环境违法企业法人代表到场的道歉会,有10家违法企业近在咫尺却不见现身,时至今日政府部门也未采取惩治措施,导致环境污染事件时有发生。

    4、执行主体素质良莠不齐,导致渎职腐败屡有发生。

   执行主体的素质是影响行政执行力因素中最活跃、最核心的部分。各级执行体系中不乏工作敷衍了事、碌碌无为、缺乏创新锐气的责任淡漠者、能力平庸者。其中以缺乏廉洁自律意识最为严重。我市围绕反腐倡廉已修定完成《常州市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目录》,确立了市本级六大类121项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了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但是, 2010年全市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427件,同比仍增加3.6%,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案件5件、商业贿赂案件89件,涉案资金1883万元。在征地、工程、拆迁等重点领域,一批在政府部门担任要职的领导干部受贿渎职、社会影响恶劣。

   5、监督制度机械理解,导致公共资源浪费。

    虽然对行政执行的监督制度很多,有权力机关的监督、司法监督、行政复议监督、国家审计监督以及行政监察监督,然而这些监督过多注重的是事后监督,往往是采取“亡羊补牢”、“救火式”,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无法及时得到有效的反馈,加之绩效评估制度不完善,使政府职能部门在执行过程中会出现执行偏差、走样和中断甚至消极抵制执行现象,无形中增加了行政成本,浪费了公共资源。例如在城市化进程中,我市的拆迁类案件逐年增多,其中以程序违法为主,有的地区在没有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也没有走法定强拆程序的情况下,就将被拆迁房屋一拆了之。诸如此类行为由于行政执行中缺乏监督和评估导致不合法的行政行为不能及时修正,即使事后亡羊补牢及时平息,但也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不仅浪费了行政成本,更激化了社会矛盾。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为了进一步促进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执行力,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近期国务院发布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要把行政调解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工作来抓,在建立由政府领导负责、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的同时,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制度落实。要把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推行网上电子审批、“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规范和发展各级各类行政服务中心,对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要尽可能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三是要重视公共服务,满足公共需求。各级政府部门要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解决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等方面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及时发布公共信息,为社会公众生活和参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

    二、构建组织高效的执行机制,通过制度作保障提升执行力。

    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全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的同时,强化程序意识,着力提高政府公信力。一是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危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违法案件,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二是要优化组织架构,制定主体明确、层级清晰、具体量化的岗位责任制,目的在于明确决策执行中领导、部门、行政人员等各自的责任,让政府具体执行部门和人员提高工作效率,认真、负责地做事,真正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三是要构建规范有效的政府执行流程。设计合理规范执行的流程,既有利于消除执行过程中的多余步骤,减少资源浪费,又有利于规范执行行为,避免执行失范和执行偏差。同时,还应根据不同的类别,规定不同的执行流程,在具体操作时可适当允许有一定的灵活性和主动性。

   三、提高综合素质, 突出重点, 加强三大执行主体建设。

   一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建立执行过程中的检查督促机制,确保每项工作都能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督促,不断提高执行能力,确保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措施的顺利贯彻执行。二是要注重中层干部执行力的提升。处于第一层次审批权的中层干部要全面理解自己在提升执行力过程中所处的重要位置, 做提升执行力的典范。三是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把教育培训基础工作和在实际工作中增长才干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 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在着重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同时, 不断增强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 培养敬业、负责、服从、诚实的精神, 不断提高执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建立高素质的管理队伍。

    四、强化领导干部问责,完善科学评估考核和执行监督机制。

    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内部层级监督机制,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和政府绩效管理监察,严肃追究违法违纪人员的责任,促进行政机关廉政勤政建设。一是要明确各个政府职能部门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各自承担的职责;理顺并进一步明确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政府和各部门行政首长及相关人员的政治责任、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形成完整的政府责任链条。二是要建立和完善政府和公共组织绩效评估制度,特别是通过评估公共政策的执行标准、执行程序、执行时效,为行政问责提供可依据的科学标准;并把行政问责与行政监察、国家审计结合起来,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执政水平。三是要规范行政问责的规则和程序,增强问责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要坚决贯彻执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对党政领导干部在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问责。今后还要使问责的主体多元化,既要有行政首长的问责,也要有公务员的“自查自纠”,并将问责制纳入公务员述职、升职中,逐步建立系统的问责机制,发挥问责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五、营造文化氛围,打造具有常州特色的执行力文化。

    在理论学习和舆论宣传中,要着力强化各级干部的执行意识、实干意识。无论是在中心组学习,还是干部教育培训活动中,都要着重倡导“敢为、求实、争先”的常州精神,努力在干部队伍中形成对务实高效的执行力文化的认同感。在干部队伍建设上,明确树立重实干、重执行的选人用人导向。在全面考核干部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始终要注重以正确的政绩观考核领导干部工作实绩,注重选拔那些政治坚定、工作出色、实绩显著的干部,通过营造“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的导向,引导各级干部主动强化执行意识,自觉地提高行政执行能力。在廉政文化建设以及政治理论学习教育中,要着力提高各级干部成就事业的精神境界,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权力观,追求“立志干大事、勇于创新业”的人生境界。(执笔:谭            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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