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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常州市委专委会工作暂行规定
发布日期:2011-03-15 浏览次数:  字号:〖
 

1、加强专委会自身建设,组织专委会成员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逐步健全专委会各项工作机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专委会工作效能。

2、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积极组织开展专题调研。

3、积极发挥界别作用,广泛联系所在界别的成员,反映界别呼声,反映社情民意,每年报送信息1-2条。

4、根据界别优势和特长,每年至少组织各类学习考察或社会服务活动一次。

5、按照市委会要求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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