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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社会管理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2013年政协大会发言)
发布日期:2013-04-19 浏览次数:  字号:〖
 

—在政协常州市十三届二次会议上的发言

    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开展农村社会管理创新,提高农村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是高速发展的现代经济社会赋予我国“三农”发展变革的历史使命,也是推动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科学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时代召唤,并在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目前,我市农村人口超过300万,占全市人口的66%,随着我市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市农村社会基础设施、社会保障、公共卫生、文化教育、农民收入等方面与城市的差距也在逐步缩小,农村社会呈现出经济协调发展、现代农业亮点频现的喜人局面。但随着农村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地区的社会结构、组织形式、利益格局、思想观念也在发生着深刻变化,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也更加复杂,并且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农村基层政府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缺失。农村基层政府是农村社会的宏观决策和微观管理的主体。从宏观上看,农村社会实行的是条块分割的管理模式,或简单地对农村实行一体化的社会控制,致使处于权力二元化格局中的农村社会管理方面存在“职责不清、管理混乱、缺乏民主、效率低下”的现象。具体表现在:一是少数基层政府存在着管理方式单一、方法简单,家长型和命令式管理等问题;二是部分基层政府存在着行政执行不力,社会管理相对弱化等问题。就目前而言,我市农村教育均等化、社会保障社会化等方面已成为政府管理的重点,但在农村社会服务现代化、社会治安常态化、生态文明永续化等影响着农村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方面,某些基层政府在一定程度仍处于缺位状态,以至于“以罚代管”现象严重。就以禁止农村秸杆焚烧政策为例,我市2009年就发出过关于禁止秸秆露天焚烧或弃置水体的通告,今年市政府还与各辖市、区签订了秋季禁止秸秆焚烧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提出禁烧率要达到100%。但由于基层政府政策执行方面存在的缺失,导致部分地区秸杆焚烧问题屡禁不止。

2.农村社会管理服务水平较为低下。随着 “三化”与“三农”的融合推进,我市农村社会的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农民收入、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但与之相对应的,农村社会、文化、生态建设水平仍然相对较低。

一是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亟待完善。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社会公共服务虽有所改善,但与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速度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农村基础设施较为落后、公共服务相对不足的问题依然突出,财政对公共服务投入不足,政府购买服务缺乏有效载体,社会保障制度不尽合理等问题普遍存在。目前,我市农村社会由于大量的劳动力外出打工,加之人口老龄化加速的背景下,农村“空巢化”现象突出,农村已成为老人、妇女和儿童的留守地,农村社会问题更加复杂和多元化。

二是农村文化建设有待加强。我市农村文化事业发展与城市相比,发展较为缓慢,文化市场规范管理、文化形式多元化发展等方面都存在一定问题。调查结果表明,农民生活较为单调,部分地区赌博风气盛行,少数自然村落非法宗教活动以及不健康文化活动乘虚而入,影响着农村社会的健康发展。

3.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改善进度依然缓慢。随着我市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有所改善,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但农村社会产业粗放式生产、生态环境不断恶化还没有全面得到转型和控制,影响着我市新农村建设的纵深发展和深化推进。

一是农民增收难问题依旧突出。我市农民收入虽然近年来实现了持续较快增长,但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距扩大的趋势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扭转,一些经济相对薄弱的农村还在依靠财政转移支付维持运转。数据表明,2011年我市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增速较缓,特别是第一产纯收入不增反降,一产纯收入1276.2元比2010年下降了468.4元,降幅达26.9%;农民集体分配股息和红利的金额也明显下降,2011年农民平均分配股息和红利为101.9元,与上年相比降幅达34.3%。据我市新一轮农村低收入人口调查资料显示,2011年,我市农村年均收入低于6000元的有2.64万户。

二是农村生态环境日趋严峻。在工业化向农村推进的进程中,由于环保意识的缺失,我市农村地区水资源污染、空气环境恶化的现象不断加剧,由此造成的投诉和大规模的集访事件呈上升趋势,如金坛市朱林镇朱林村村民反映的邻村明珠稀土厂排放废水、废气污染了当地的河流、土壤,导致秧苗大面积枯死的事件;新北区新华村村民因为无法忍受化工区的有害气味而要求集体搬迁的事件;以及大量化肥、农药、农膜、禽畜粪便等的使用,造成农村地面尤其是地下水污染严重,出现水质型缺水的危机

4.农村民主监督制约机制尚不健全。实行“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制度,是村民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就目前农村社会现状而言,有些行政规章的实施由于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贯彻执行并不全面和彻底。突出表现在:村务、财务公开内容不翔实,公开范围不广泛,且只公开结果;基层干部滥用职权现象时有发生,村委会违规出租农民土地承包的纠纷、部分干部以权谋私的问题依然存在。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被低价发包、出租、转让甚至被贪污、挪用等问题时有发生。如我市新北区春江镇新华村在村级企业转制过程中,就发生村党委书记侵吞集体资产过亿元的案件,当地群众反响很大。诸多问题的存在和发生,严重损害干群关系,增加了我市农村社会不安全、不和谐的因素,影响了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的稳定。

5.农村维稳工作相对薄弱。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工业用地、城市用地需求急剧增加,我市农村在土地流转、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呈增长态势。以农村地区的土地承包案件为例,2009金坛中级人民法院受理81件,2010年受理195件,同比增长140%;农村地区信访量也是居高不下,新北区农村人口占全区人口的60%,农村信访占全区信访比例超过80%。调查表明,产生信访案件上升的原因,除农村信访工作相对薄弱、综合协调处置相对不力等因素外,主要还是农村基层政府对农村社会的管理存在缺失,基层政府一些部门法制观念淡薄,缺乏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能力和方法。

针对我市农村社会管理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我们建议如下:

一、准确定位,全面提升农村基层政府社会管理能力

在我市农村社会管理创新中,要明确农村基层政府的职能和角色,既不能无所作为,也不能“越俎代庖”。要充分发挥农民参与农村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和积极性,引导、扶持村民自治组织和各类社会中介组织参与农村社会管理,推动农村重大事项的科学民主决策,最终实现“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现代社会管理格局。

一要构建与农村社会相适应的社会管理模式。应不断推动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坚持以城带农,将城市的管理模式、方法、经验向农村延伸,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要积极探索城乡领导一体化,加强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大力实施“强基工程”,积极推进撤村建居工作,探索建立有效的农村社区管理模式。

 二要提升基层组织服务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应根据农民的需求,不断拓展村级基层组织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实施管理。要完善村干部“一定三有”政策,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的力度。着力抓好镇村干部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综合素质。

二、以人为本,加强农村公共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

在我市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进程中,要进一步加大财政对农村社会的投入,并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全面提升农村社会现代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要以“均等均衡”为目标,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让农民共享发展成果,要加快推进农村小学标准化建设和学校布局的调整优化,推动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健全农村教师与城市教师双向流动等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民医疗和住院报销比例,逐步建立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险制度。要应对农村老龄化和空巢化的危机,加快农村养老机构的建设步伐,积极推进机构养老()与居家养老()相结合的农村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农村福利水平。

二要以“互补互动”为方法,助推农村文化建设。一方面应加大文化下乡力度,将城市先进的文化艺术中心、图书馆、文化馆等重大文化设施逐步拓展到农村。另一方面应加强农村文体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农村优秀民俗文化资源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挖掘和保护,扶持发展民间职业剧团和农村业余剧团,积极举办各类农民文化艺术节、民间艺术节、广场文化艺术节等活动,并逐步将其优秀的成分推广到城市,进而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互补互动的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三、注重实效,积极改善农村社会生产生活条件

在我市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目标中,要严格按照我市“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要求,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一要以“增效增收”为主线,夯实农村和谐稳定的物质基础。应不断加大我市《农民收入五年倍增计划》实施力度,通过发展、创新、统筹、服务等多项举措,以及农业、就业、创业、物业等多个渠道,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进一步推进“双百万亩”和“万顷良田”工程,不断提高产业集中度,形成产业群,全力发展现代高效农业。进一步完善现代农业公共服务设施,积极推进农业经营机制创新,着力构建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围绕特色产业,继续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的改革,结合高效农业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着力深化农村改革力度。

二要以“宜居宜业”为导向,逐步改造农村居住条件。应把生态环境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按照村庄环境“六整治”“六提升”的总体要求,注重“连片、整洁、长效”的工作重点,充分调动镇(街道)的积极性,保证我市9094个自然村的环境整治任务顺利完成,并建立长效管理制度。加强农村排污管网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逐步把农村建设成为整洁、文明、靓丽的新农村。按照“县有配送中心、镇有卖场超市、村有便利农家店”的要求全力推进“新网工程”。加快建设融便民服务、科技服务、医疗服务、文体活动、党群议事功能于一体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完善配套,提升服务功能。全力推进“15分钟便民服务圈”和“15分钟健康服务圈”建设。

四、 创新方法,不断完善农村民主监督制约机制

完善我市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中,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原则,增强村级民主监督的广泛性和科学性。要将本村重大事项由村党支部提议、支委会和村民联席会议商议、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决议的“四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两公开”制度落实到位,同时进一步完善民主听证会、民情恳谈会、民主议事制等制度,综合运用和不断创新监督管理模式,努力提升农村民主管理水平。

一要加强农村党务监督机制。应加强村级党支部的建设,切实推行村级党务公开制度。要进一步健全党支部议事规则,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把党内监督作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强化对村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的监督。

二要探索村委会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应进一步健全村务监察组织和监察制度,充分发挥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作用,不断完善监督内容、监督形式,规范监督程序,保证村委会内部监督的有效实施。

五、多方联动,全面构筑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

在构筑我市平安社会和谐家园综合整治中,要依托农村综治信息平台建设,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大力普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探索创新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新机制,构建“人民调解、诉讼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新格局。

一要完善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应不断推动农村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强化农村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建立综治、司法、信访、调解、警务、流动人口、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土地管理、劳动管理、社区矫正、反邪教等“十二位一体”的镇综治工作中心;建设集公安、司法、法庭、检察、工商、医疗、产业调解室等政府和社会力量于一体的综合性调解中心,聘请人大代表、司法专业人员、律师为兼职顾问,不断完善“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等工作机制,进而畅通农民信访投诉渠道,妥善处理各类矛盾,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加快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

二要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应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社会新市民创业、安居、蓝天、维权、关爱、文明六大工程。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不断延伸管理,变管控为服务,变被动为主动顺应。应加快推进我市流动人口和综合治理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流动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动态化管理,不断增强外来流动人口的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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