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民革党员艺术家参加第二届《朝圣敦煌》全国美术作品展的通知
民革各省、市、自治区委员会书画工作负责同志:
由中国美术家协会、甘肃省委宣传部、甘肃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联合主办的第二届《朝圣敦煌》全国美术作品展将于2015年9月在甘肃省敦煌市举行,该展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民革中央画院作为协办单位参与此项活动。为展示民革书画艺术创作水平,培养和选拔更多的艺术人才,请组织民革党员艺术家积极参加第二届《朝圣敦煌》全国美术作品展。
附件:第二届《朝圣敦煌》全国美术作品展征稿通知
民革中央社会服务部
2015年2月27日
附件
第二届《朝圣敦煌》全国美术作品展征稿通知
为认真贯彻习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文化发展战略,打造国家向西开放文化发展平台,推进甘肃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和敦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届<<朝圣敦煌>>全国美术作品展,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甘肃省委宣传部
甘肃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敦煌市人民政府
甘肃省美术家协会
未来四方集团
协办单位:中国女画家协会
北京拍卖行业协会
二、 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连 辑
主 任:吴长江
副主任:徐 里 高志凌 周丽宁 詹顺舟
秘书长:杜 军 李宝堂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孔 紫 甘学军 孙同和 贾泰斌 董竟成 樊 威
办公室主任:董竟成 孙同和 瞿金叶 吴光林 贺建生
展览编辑:康 蕾 晋学英 王爱文 陈 科
三、 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四、 展出日期:2015年9月
五、 展出地点:甘肃省敦煌市
六、 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优秀作品100件(含未来四方佳作作品5件、敦煌岩彩佳作作品5件,优秀作品90件),入选作品200件。
七、 作者待遇:
1、 该展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 优秀作品100件(税前中国画、版画、水彩粉画收藏费:20000元/件,油画收藏费:30000元/件);入选作品200件(税前中国画、版画、水彩粉画收藏费:12000元/件,油画收藏费:15000元/件)。作品全部由组委会收藏。
3、 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 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 参展要求:
1、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参加初评,照片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画种。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初评入围者按要求邮寄原作(送原件地址另行通知),同时通过邮局汇寄150元评选费进行终评,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2、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始真实创作,如检测后发现作者使用高仿作品参评,中国美术家协会将在三年内拒绝此作者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任何展览活动。
3、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九、 送件要求:中国画画幅尺寸统一6尺整张,横竖不限,油画画幅尺寸不小于1米×1米,版画、水彩粉画画幅尺寸不限。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送件须妥善包装并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 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 6月20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 A座710,邮编:100083
收件人:康 蕾 (010)59759379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 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和数字展览APP平台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1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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