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司法部下发了《司法部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司发通〔2020〕9号),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民革党员、常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仲裁事务二处副处长黄旖旎同志被评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黄旖旎,2014年5月加入民革,天宁区三支部党员,现任常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仲裁事务二处副处长,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LL.M.)。2008年6月德国莱比锡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毅然放弃国外工作的机会,选择回国报效,当年考入常州仲裁委员会。2009年9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执业资格。
工作十一年来,黄旖旎勤奋敬业,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累计办理各类案件千余件,2016年担任仲裁事务二处副处长,主要负责拓展金融案件、致力打造金融仲裁品牌,涉案标的额达到5.8亿余元,实现了一个仲裁人的价值和使命。作为民革党员,黄旖旎不忘初心,甘于奉献,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活动近50场次,以多种形式传播法律知识、服务广大市民,受到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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