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11日,民革常州市“中山博爱”法律服务团组织开展“三八”普法宣传。
法律服务团成员王明、洪雨康、胡彦卓、寿虹在钟楼区邹区镇前王村,开展“幸福+课堂,助力和美家庭”普法活动。高飞、翟况在钟楼区吾悦国际广场,开展“广玉兰3+1”女性关爱活动。
在活动现场,“中山博爱”法律服务团的成员们发挥各自专业优势,为现场的群众答疑解惑。通过设置普法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普法知识问答等形式,向妇女群众宣传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和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妇女群众的法律素养和依法维权的意识,营造尊重和保障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
(寿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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