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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余条“立法协商建议”!常州民革这样助力“新能源产业发展”
发布日期:2023-12-01   来源:俞伯俊 鲁锦彪 浏览次数:  字号:〖
 
  11月30日,民革常州市委会、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联合举行《常州市新能源产业促进条例(草案)》立法协商座谈会。民革江苏省委会副主委、民革常州市委会主委、常州市政协副主席张加林,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许玲出席会议并讲话。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王晨皓,民革常州市委会副主委陈建生、罗军,常州市社科联副主席叶英姿、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院长张建、常州大学环境健康和生态循环研究院院长薛银刚、常州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张忠寿等专家学者,市工信局、市司法局代表,常州新能源企业代表、民革常州市委会社法委、法律工作者联谊会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民革常州市委会副主委吴小红主持。
  张加林指出,新能源之都建设是今年“新春第一会”上,市委、市政府确立的全年工作重心。市人大常委会将《常州市新能源产业促进条例(草案)》列为今年的重点立法项目,并且作为常州市首部拟提交市人代会审议的地方性立法。民革常州市委会也将这部草案的立法协商,作为本届民革常州市委会牵头开展的首次立法协商活动。本次立法协商活动的举行,对推进常州地方民主立法进程,对民主党派地方组织履行政治协商职责,都具有里程碑意义。
  张加林要求,深刻认识包括《常州市新能源产业促进条例(草案)》在内的各项地方立法协商的重要意义,切实通过立法协商,提升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把民革、社会各界在社会和法制、三农、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学者、代表性人士的智慧发挥好,把最广泛的立法协商共识凝聚好,浓厚乘势而上、齐心协力抓好立法工作的氛围。坚持务实管用,围绕如何通过立法形式加强制度供给、破解发展短板,汇聚解决问题的真知灼见,切实提升立法协商实效,以高质量立法保障常州市新能源之都建设和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许玲表示,常州自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立法协商工作,制定出台《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协商办法》,把立法协商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升立法质量的一个重要抓手。本次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和民革常州市委会联合举行《常州市新能源产业促进条例(草案)》立法协商,邀请民革法律专家和新能源领域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共同研讨,为这部地方性立法的完善提出了很多专业意见建议,充分展现立法协商的针对性,立法对象的广泛性,立法过程的规范性,协商参与的多样性。
  常州市工信局法规处处长欧阳军代表起草单位,介绍了《常州市新能源产业促进条例(草案)》的立法背景、起草过程、讨论修改的有关情况。
  与会人员围绕《常州市新能源产业促进条例(草案)》的法律条款措辞、产业发展需求等进行了交流研讨。本次立法协商会议共收到民革党员和专家学者、企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60余条,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为《条例(草案)》的完善提供参考。

(俞伯俊 鲁锦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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